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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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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部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员”)计划在三个月内完成增持,规模不少于300万股。

 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部分高管王亚骏、王达学、张明、荆磊、王虹、张南熙、徐斌、郭佳、高博的通知,以上增持人员通过“北京隆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隆翔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投资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长期看好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 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本次增持人员共同参与的本投资基金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2月23日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610,4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119%,增持均价为6.527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0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2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2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5日~2018年2月2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15:00 至2018年2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38,479,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6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7,975,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1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80,503,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名,代表股份57,975,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12%。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在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05,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8%;反对51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1%;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413%;反对516,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525%;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在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05,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8%;反对51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1%;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413%;反对516,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525%;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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