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17号验资报告。

 二、首发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月4日审议通过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三、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鉴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2,046.84元(均为银行存款利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及民族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