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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层35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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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春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董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春杰先生、马京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北京公交集团签订〈车身使用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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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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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的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443,520,000股,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菊霞、白泽红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