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0 证券简称:海峡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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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市场总量增长,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同一控制下的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港口版块和运输版块联动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总航次同比增长,公司收入增长。由于燃油价格上涨以及公司本报告期为修理周期大修年,燃油费、修理费有所上升,但低于营业收入增幅,营业利润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至80%,公司本次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61.51%,在预计的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8-1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1,054,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9,619,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434,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麦卫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补足新海港一期已回购资产差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71,434,47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新海港一期未回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71,434,47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1,054,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287,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1,054,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287,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黄红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