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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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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8-00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3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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