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8-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收到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延期利息。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激投资”)受让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的延期利息6,417,739.73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熙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东熙投资转让天地人100%股权。随后,公司与东熙投资、福激投资签订了《补充协议》,与福激投资相继签订了《二次补充协议》、《三次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四次补充协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45、临2015-048、临2015-052、临2016-053、临2016-062、临2016-066、临2017-001、临2017-016相关进展公告)。

 依据《四次补充协议》,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00,000元,同时,福激投资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笔股权转让款的延期支付利息。2017年12月中旬,公司收到福激投资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00,000元(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47相关进展公告)。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福激投资支付的延期利息6,417,739.73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福激投资应支付公司出售天地人100%股权转让总价款金额6.5亿元人民币及延期利息已全部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