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铁江先生为支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于2018年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16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受让方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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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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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持股比例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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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2018年2月6日,郑铁江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8年2月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铁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1,0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郑铁江先生将严格履行承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实施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