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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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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刘振东先生于2018年2月9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详见编号为2017-065的公司公告)。本次质押期限自2018年2月8日起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刘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0,99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7%。截至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3,3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1.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6%。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刘振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其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资金偿还能力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刘振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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