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吴卫文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之妹)的通知,其于2018年2月2日、2月7日、2月8日,用个人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入公司股票股2,0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股票情况
■
二、本次购买股票的目的
吴卫文女士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价值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行为不在公司业绩报告窗口期内,亦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行为进行管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