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与控股股东相互担保相关内容
获得朝阳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1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与控股股东相互担保相关内容

 获得朝阳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转来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贷款互保相关内容的批复》(朝国资发[2018]17号)。朝阳市国资委同意凌钢集团与公司“将互保数额由30亿元增至40亿元,双方互保的方式为《担保法》规定的所有担保方式。双方据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原《相互担保协议》一并生效。”

 公司《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1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自2018年2月起增加《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