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1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9日(星期五)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9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8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1号楼10层1004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417,183,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 人,代表股份415,031,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7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2,152,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提案》。
同意417,048,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88%;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提案》。
同意417,048,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88%;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提案》。
同意417,048,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88%;反对13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王应、杜炫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2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下午15: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财务总监李文武先生、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亚兰女士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同意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将下列账户设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09800026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8-2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欢瑞进行股权质押调整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欢瑞世纪(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欢瑞”,与欢瑞联合、浙江欢瑞、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5,802,73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2,681,6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102股],占比29.1344%。以下共同简称“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质押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天津欢瑞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938,783股,占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0.2723%,占公司总股份的5.9062%。
2016年12月23日,天津欢瑞将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43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当时公司股份的9.37%,占控股股东所持当时公司股份的3.08%,占当时公司总股份的0.67%)质押给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两年(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上述质押因联讯证券的资管计划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联讯证券于2018年1月8日通过“债权人划转”将天津欢瑞的上述质押转给实际出资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债权人划转只涉及质权人调整,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天津欢瑞总的质押数量并没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日,天津欢瑞累计质押其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56,008,783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96.6689%,占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19.5970%,占公司总股份的5.7095%。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