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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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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共建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共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简称“自动化研究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属于合作的意向性约定,部分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公司能否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政府补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未来和园区管委会代表机构共同出资的健康医疗投资基金事宜需经过公司决策程序通过、并经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后另行签署协议,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书的签订预计会导致2018年政府补助增加1,000.0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为344.98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55.02万元,但该1,000.00万元是否能否获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上述具体数据为初步估计,最终以该年度园区管委会的考核结果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核定的数值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自主行使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行政管理职能,确保园区的开发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作为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近年来园区经济运行呈现主要指标增长平稳、转型升级质效提升、发展动能加速转换的良好态势,综合发展指数、集约发展水平、质量效益指标居全国开发区前列。

 (2)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10945B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徐波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56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信息和自动化科学,促进科技发展。信息与通信工程研究控制科学与工程研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博士后培养《自动化学报》出版。

 自动化研究所是我国最早开展人工智能研究的国立研究机构。其拥有模式识别国家重点实验室、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点研发平台。自动化研究所在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技术突破及产业推进方面具有长期的积累和深厚的基础。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2018年1月23日

 签署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三)协议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协议书为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根据苏州市和工业园区的产业整体部署,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园区管委会与自动化研究所经友好协商,决定在园区设立“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苏州智能制造与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拟定名,简称“苏州研究院”)和“苏州中科机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简称“苏州中科”)。同时园区管委会将支持公司在园区设立独立企业法人研究院(简称“麦迪研究院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苏州研究院”未来将在医疗人工智能领域优先和“麦迪研究院公司”合作,共同推进园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2、合作模式

 “苏州研究院”主要负责前瞻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企业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园区管委会和自动化研究所合作期间,“自动化研究所”与“苏州研究院”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优先落户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中科”主要负责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业务。

 “苏州研究院”和“麦迪研究院公司”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研究院”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承诺协议期内在苏州市范围内与“麦迪研究院公司”形成排他性的技术合作关系。同时,“苏州研究院”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承诺协议期内在江苏省范围内与“麦迪研究院公司”形成排他性的项目申报合作关系。“苏州研究院”与“麦迪研究院公司”的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具体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根据项目内容拨付相应资金,“苏州研究院”根据项目合同完成相关技术研发,成果归属依据所签署的协议约定。考核期内,每年“麦迪研究院公司”与“苏州研究院”签订的项目委托合同总额不少于200万元。“苏州研究院”指派由“苏州研究院”院长领衔的不少于5名研发骨干参与“麦迪研究院公司”所委托的项目研发,5名研发骨干中至少4人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包含研究员至少1人,副研究员至少2人。

 3、合作内容

 “苏州研究院”和“苏州中科”计划在5年内,整合中科院和地方资源,形成合力,将“苏州研究院”和“苏州中科”建设成苏州市的人工智能相关产业人才高地、新兴产业集聚高地和技术创新高地,打造“人才、产业、资本”三位一体平台型创新体系,形成一个团队规模达到三百人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孵化、衍生企业超过50家,上市企业1-2家,“苏州研究院”、“苏州中科”及引进、孵化、衍生企业实现产值超过20亿元。

 “苏州中科”将利用自身在技术和产业方面的优势,开展企业孵化业务,联合自动化研究所相关机构与苏州当地的基金(包括市场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共同成立产业基金,对相关产业的上下游进行技术和资本的投资,形成围绕在“苏州中科”及其产业公司周围的产业集群和生态。

 “麦迪研究院公司”将重点围绕健康医疗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充分发挥自动化研究所科研、教育和产业化的作用,实现科技与企业、市场、资本的有机融合,营造产业生态环境,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麦迪研究院公司”通过自主立项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并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为核心,建设高水平研发及转化平台,打造高水平科技示范工程,加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多领域的资源整合,打造健康医疗人工智能分析的创新创业和人才高地,形成一个团队规模达到80人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

 麦迪科技将发起设立由麦迪科技和园区管委会代表机构共同出资的健康医疗投资基金,首期基金麦迪科技出资不少于1亿元。在5年内,将基金扩展成总额达10-20亿元的产业基金。

 (二)主要权利和义务。

 1、园区管委会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在3年内每年为 “麦迪研究院公司”提供1000万元补贴建设资金(经费),共3000万元。该资金用于“麦迪研究院公司”的日常运营、与“苏州研究院”合作的科研开发项目、科研仪器设备、人才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补贴资金的使用必须满足园区财政部门对资金管理的要求,特殊情况可由相应理事会协商确定。补贴资金根据约定条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年度进行拨付,具体条款如下:

 将从人员规模、引进企业的领域和数量、专利申请、人才项目、举办行业会议等方面设定目标,对“麦迪研究院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

 ①2018年,“麦迪研究院公司”人员到位20人(公积金缴纳人数),注册资金到位1000万元,在提出申请三个月内拨付启动经费1000万元;

 ②2019年,在“麦迪研究院公司”2018年度人员到位50人(公积金缴纳人数),完成新增软件著作权5项,孵化引进相关领域科技企业新增5家,举办行业会议1次,配套投入资金累计到位超过2000万元的基础上,在提出申请三个月内拨付2019年度经费1000万元;

 ③2020年,在“麦迪研究院公司”2019年度人员到位60人(公积金缴纳人数),完成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5项,孵化引进相关领域科技企业新增5家,新增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1个(包含在孵化引进企业),举办行业会议1次,配套投入资金累计到位超过3000万元的基础上,在提出申请三个月内拨付2020年度经费1000万元。

 “麦迪研究院公司”发展考核目标表

 ■

 (2)支持“苏州研究院”、“苏州中科”、“麦迪研究院公司”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资金支持,并按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2、麦迪科技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根据园区管委会每年给予的支持金额按不低于1:1配套等额资金,用于“麦迪研究院公司”的日常运营、科技研发、科研仪器设备、人才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为麦迪科技与自动化研究所、“苏州研究院”的合作项目提供场地支持。

 (三)协议书的其他内容

 1、为落实本协议书,协议双方可以就本协议书项下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者相关协议,补充协议或者另签的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2、本协议书有效期五年,“苏州研究院”首期运营期同为五年。协议期满,“苏州研究院”继续运行。

 3、违约责任

 “苏州研究院”及“苏州中科”、“麦迪研究院公司”运行中如有重大调整,包括并购、变更、减资、注销、迁移等,应及时通知园区管委会招商部门,由园区管委会招商部门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调整申请,调整批复内容视同对合作共建协议内容的调整或补充。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十年内,如“苏州研究院”及“苏州中科”、“麦迪研究院公司”未经园区管委会同意,恶意抽逃资金、搬离园区或者以相同产品及服务在园区以外注册设立新机构等严重非诚信行为,园区管委会有权终止相关政策补助并要求“苏州研究院”及“苏州中科”、“麦迪研究院公司”中的违约方返还已经享受的政策补助。“苏州研究院”、“苏州中科”的违约责任由运营团队负责。

 4、麦迪研究院公司设立事宜

 麦迪科技已于2017年10月13日法人独资设立了“中科麦迪人工智能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作为上述合作事宜的载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预计该合作共建协议会增加2018年度-2020年度的政府补助合计3,000.0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为492.76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507.24万元;预计会导致2018年政府补助增加1,000.0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为344.98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55.02万元。

 以上数据为初步估计,最终以该年度园区管委会的考核结果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核定的数值为准。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该项目的合作和开展,能与公司现有业务在产品、技术、人员专业性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根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园区管委会给予公司的补助需要达到相应的发展考核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未来拟发起设立的由公司和园区管委会代表机构共同出资的健康医疗投资基金,将在具体实施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另行签订相关协议,该事项是否能被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 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辰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融投资”)持有公司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70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辰融投资拟在本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07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8,4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09,2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81,6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7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辰融投资出具的《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辰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数量、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持股数量:辰融投资持有公司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72%,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且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1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辰融投资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①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③减持数量、减持比例:辰融投资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07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8,4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09,2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81,6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72%(若计划减持期间麦迪科技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④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⑤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⑥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辰融投资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履行了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辰融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辰融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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