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31日,本公司发布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99),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31日起停牌。2017年11月7日,本公司发布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101),本公司拟进行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2月1日,公司发布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10),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1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22)。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拟收购原股东持有的标的资产100%股权,基于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和历史融资估值的判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即将完成。公司目前仍与交易对手方就收购方案洽谈中,因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手方人数众多,部分股东对收购方案中部分条款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本次交易存在无法按预定方案收购标的资产100%股权,从而导致收购方案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