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股权划转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关于筹划股权划转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关于筹划股权划转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因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车集团正在筹划公司股权划转并涉及混改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重大事项筹划进展的书面告知函,称其与中车集团就该事项仍在洽谈中。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桥起重,证券代码:002523)自2018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