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
中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新增其代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该机构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投资等业务,相关事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7999

 公司网址:fund.piccamc.com

 三、风险提示

 1、投资者在中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