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B 公告编号:2018-002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春立董事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384,650,52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86%。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383,983,527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51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67,0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9,778,47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1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9,778,472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26%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4,872,05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8%。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46人,代表股份24,205,055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3.8989%;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667,0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1.026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47,700,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其中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47,033,506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1%。B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67,0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韩松和唐玉英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李少陵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2选举关颖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松、唐玉英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B 公告编号:2018-00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王建新先生、赵彦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王建新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彦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建新先生、赵彦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建新先生、赵彦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少陵先生、关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长王国丰先生提名,增补李少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关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少陵先生、关颖女士正式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李少陵先生简历
李少陵,男,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北京市西郊粮食仓库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环京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否
关颖女士简历
关颖,女,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