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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0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0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4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0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三)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五、 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六、 备查文件

 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0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七天通知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2018年1月8日,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并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8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1月10日,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并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同期,将存放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00万元,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募集项目需支付款项时,将从存款专用结算账户将款项及存款利息划转至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在上述通知存款的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2,600万元。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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