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7-05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5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17-05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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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9日
至2018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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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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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09
3、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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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7-05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