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7-03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列为第二批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企业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第二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国资函[2017]1296号,以下简称“《通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化公司”)被纳入第二批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企业。《通知》要求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既定方案,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按期规范推进审计评估、认购股份、签订协议等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奇化公司主要依托化工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奇化网从事化工电子商务、化工产品研发及交易、化工交易产业链服务等,提供一站式化工运营服务。奇化公司纳入广东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是本公司国企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先行先试,切实做好奇化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员工持股的试点工作。员工持股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核心技术管理骨干与企业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员工们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并有助于稳定核心骨干人员,促进奇化公司继续在化工产业互联网领域的业务快速发展。本公司也将继续总结经验,将本次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应用在公司的国企改革工作中,促进本公司的加速发展。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奇化公司启动员工持股的有关工作,如奇化公司员工持股事项在推进过程中有需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