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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财互联”)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参与设立并购基金。2017年7月7日,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将原《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审议的不超过50亿元的基金总规模分多期基金予以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将全力支持公司并购基金的设立,其中首期基金1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认缴为准)中,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将出资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0日、2017年7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和《关于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并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登记编号为:P1010796。并购基金已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获得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并购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TC0P42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4楼109室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
合伙期限:2017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规模:人民币15.02亿元
三、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59814T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赵凯
6.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3日
8. 营业期限:5000年01月01日
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老年文化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旅游行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网上贸易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10.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并管理北京众诚方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众诚方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金财互联2.11%的股份。
(二)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4136163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黄超
6.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3日
8. 营业期限:2025年07月09日
9.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开展股权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三)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 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4.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5.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6. 注册资本:人民币402,226.71万元
7.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8日
8. 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9.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0.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四)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1.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25170175X6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0楼
5.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6. 注册资本:人民币388,696万元
7. 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5日
8. 营业期限:2044年01月24日
9. 经营范围:经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五)共青城弘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名称:共青城弘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352100953A
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27
5.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6日
7. 合伙期限:2035年09月05日
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六)朱文明
1. 姓名:朱文明
2. 身份证号码:32092619671004****
3.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4.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朱文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27.2614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5,547.16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徐正军
1. 姓名:徐正军
2. 身份证号码:44010619710220****
3.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4.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正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公司8,012.6857万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八)王金根
1. 姓名:王金根
2. 身份证号码:12010419631116****
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4.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王金根先生持有公司3,406.9687万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九)王瑞
1. 姓名:王瑞
2. 身份证号码:11011119700602****
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4.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目的
为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二)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认缴出资
具体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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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费
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提供管理服务的对价,基金在其存续期间每年应按基金规模的1.5%的标准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每年从实缴出资额中扣除并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五)决策机制
在项目选择、收购比例、退出时机上由金财互联主导决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的设立、备案、募资、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条件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收购价格以及退出价格,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共同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书面或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投资决策的形成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半数以上人员的同意,并签署形成书面投资决议。
(六)收益分配方式
1、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每季度及合伙企业清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后至此后最近的工作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具体分配,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转让所得。
2、基金取得的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按照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收益进行分配,直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使得其实缴出资额实现合伙协议约定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按照365天计算)为止,该收益包含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自行承担因获得分配收益应缴的全部税费);
(2)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照夹层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收益进行分配,直至夹层级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使得其实缴出资额实现合伙协议约定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按照365天计算)为止,该收益包含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应自行承担因获得分配收益应缴的全部税费);
(3)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应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为基数按单利的年优先回报按季分别计提应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夹层级有限合伙人的约定收益并于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约定的收益。
(4)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照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进行分配,直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完全覆盖其实缴出资本金为止,该收益包含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自行承担因获得分配收益应缴的全部税费);
(5)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照夹层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进行分配,直至夹层级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完全覆盖其实缴出资本金为止,该收益包含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应自行承担因获得分配收益应缴的全部税费);
(6)根据以上进行的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夹层级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应按照其已实际收回的实缴出资本金金额相应缩减;
(7)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对其实缴出资本金进行分配,直到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本金为止;
(8)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各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对其实缴出资本金进行分配,直到各普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累积获得的分配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本金为止;
(9)经过前述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有剩余的,按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0)归属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或夹层级有限合伙人)的分配,可由合伙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或夹层级有限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支付。
(11)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恒瑞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除本身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和管理费之外的分配。
(12)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除本身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之外的分配。
五、参与并购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致力于借助专业团队及社会资本,在互联网财税领域以及与互联网财税业务能够形成协同效应的相关领域,战略布局相关优质项目及其团队,实现产业布局与资本布局的有机结合。本次参与并购基金的设立,公司将通过自有产业布局与并购基金产业布局的相互呼应,逐步建立形成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专业优势、服务优势的互联网财税生态圈,为企业用户提供以智慧财税为基础、以包括大数据产品、金融产品及人工智能产品等为增值配套的智慧财税云服务,改变企业用户财税工作的方式和体验。
本次投资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本次参与并购基金的设立,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引入或并购优质项目和专业团队,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1、《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