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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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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
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2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

 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近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2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15日和2017年8月12日分别披露了2016年年报、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6月1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此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分别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上述四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分别于2017年1月25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6月15日和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已将上述四次反馈意见回复上报中国证监会。

 鉴于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证监会发审会准备工作的要求,公司将证监会反馈问题及其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和《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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