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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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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3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增持计划为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11月6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

 ●2017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公司接到力帆控股通知,其于2017年11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3,093,16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7%,增持金额约2,53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力帆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17年11月6日,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12,120,80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9275%,合计持股比例为48.4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力帆控股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11月6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129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从2017年11月7日,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93,16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7%,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本次增持前,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12,120,80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9275%,合计持股比例为48.42%。本次增持后,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15,213,96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1642%,合计持股比例为48.656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力帆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力帆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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