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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了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滔先生,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康健先生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针对此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董秘你好,从目前看收购锂电池产业的差不多因为价格问题,最终终止筹划,兆新股份会终止收购资产吗?

 回复:您好!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不排除在未来合适时机,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继续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的机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2、公司重组前为何不进行详细的沟通,如果决定收购可以等沟通好了再进行,公司停牌5个月具体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回复:您好!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对交易方案达成初步意向。重组谈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期间,随着各方对情况进一步了解及市场的变化,对原有的交易条件需要进行不断沟通和协商,很难事先确定最终的交易方案。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并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也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3、停盘近半年以重组失败而终,股价复盘会受重挫而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吗?同时又承诺两个月内不再重组,是否意味着两个月后又会找到重组标的又停盘半年甚至更久?公司是否为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而有中肯的措施?

 回复:您好!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于本次停牌给您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的资本运作以严谨合规为首要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流程执行资本运作。后续并购也将持续坚持本原则,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谢谢!

 4、我们之前放弃阿李股份、这次放弃惠强新材,是否会影响我们在动力电池上的布局?我们在动力电池布局有什么战略计划吗。能否具体说说?

 回复:您好!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需求的大幅增长。公司坚持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战略布局,公司看好锂电池上游的盐湖提锂和锂盐深加工行业。公司近期投资的锦泰钾肥拥有巴伦马海湖盐湖资源和盐湖提锂的技术及产能,投资的上海中锂是锦泰钾肥的下游客户,具备锂材料深加工的能力,公司同时增资上海中锂和锦泰钾肥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打通锂电材料深加工的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合作共赢。谢谢!

 5、我想问下这次收购说与惠强新材主要核心条款不一致,是否主要在价格上?

 回复:您好!公司与交易对方没达成一致的核心条款包括价格、支付方式等。谢谢!

 6、请问陈总对股票连跌有何看法?公司重组失败,是否会让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缺乏信心。公司未来要如何发展?

 回复:您好!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战略布局。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作为其核心原材料的锂盐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公司认为目前是进入盐湖提锂及锂盐产品深加工行业的时点。公司近期投资的锦泰钾肥拥有巴伦马海湖盐湖资源和盐湖提锂的技术及产能,投资的上海中锂是锦泰钾肥的下游客户,具备锂材料深加工的能力,公司同时增资上海中锂和锦泰钾肥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打通锂电材料深加工的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合作共赢。谢谢!

 7、陈董事长,您好!对于本次公司终止重组收购锂电隔膜,转投增资收购上海中锂和青海锦泰锂业,进军碳酸锂和盐湖锂,是抢占锂电战略制高点!也是牢牢地掌握了锂电池的顶端核心资源链。请问公司后期是否加大规模投资碳酸锂和盐湖锂?谢谢。

 回复:您好!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带动碳酸锂和磷酸二氢锂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看好盐湖提锂和锂盐产品深加工行业的前景。公司投资锦泰钾肥、上海中锂股权是对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的补充和延伸,是丰富新能源业务结构的重要举措,实现公司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战略布局。锦泰钾肥拥有巴伦马海湖盐湖资源和盐湖提锂的技术及产能,上海中锂是锦泰钾肥的下游客户,具备锂材料深加工的能力,公司同时增资上海中锂和锦泰钾肥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打通锂电材料深加工的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合作共赢。未来公司不排除通过投资或收购等多种模式加大在这一领域的布局。谢谢!

 8、我了解到,目前整个动力电池行业洗牌加剧,优质的标的越发稀少,因而资本以及上市公司对这些高估值收购越发谨慎,我们怎么看这个现象?这次收购终止后,我们未来是否对动力电池产业有其它收购计划或考虑吗?

 回复:您好!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目前整个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上下游行业处于快速应用及发展阶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近期投资布局了上海中锂及锦泰钾肥,形成了从盐湖资源到提锂及下游深加工的产业链布局。根据公司与上海中锂签署的增资及附生效条件收购协议,公司将在上海中锂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后收购上海中锂剩余股权;同时,根据公司入股锦泰钾肥的协议,公司对锦泰钾肥具有优先收购权。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要,不排除通过投资、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相应的业务布局。谢谢您的关注!

 9、陈董事长,您好!公司增资收购的上海中锂和青海锦泰锂业,专业从事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盐湖提锂的研发及生产销售,上海中锂与赣锋锂业、天齐锂业、四川国锂联合制定了国家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且形成了中国锂电池碳酸锂行业四大金刚。请问公司在后期产能扩产方面,做了那些规划?谢谢

 回复:您好!锦泰钾肥及其主要子公司锦泰锂业、博华锂业主要从事钾肥、锂盐的开采、生产与销售。锦泰钾肥目前拥有巴伦马海湖矿区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197.9579平方公里)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矿区面积274.89平方公里),巴伦马海湖矿区富含锂、钾、硼、镁等多种资源,目前锦泰钾肥已实现对上述卤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公司投资锦泰钾肥,资金主要用于锦泰钾肥的日常生产经营。锦泰钾肥未来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业绩实现目标,对其产能进行相应规划和布局。上海中锂主要产品有电池级高纯碳酸锂、磷酸二氢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目前建有年产8000吨电池级锂盐产品车间(含磷酸二氢锂、高纯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高氯酸锂等)。公司投资上海中锂,资金主要用于上海中锂的日常生产经营。上海中锂目前正在规划进行年产3,000吨碳酸锂扩产项目。谢谢!

 10、公司选择进入上游盐湖提锂及电池级锂业生产,是基于公司何种战略发展考虑?

 回复:您好!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战略布局。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作为其核心原材料的锂盐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公司认为目前是进入盐湖提锂及锂盐产品深加工行业的时点,感谢您的关注。

 11、接下来有什么措施,股价是否会大幅度下跌。

 回复:您好!公司股票价格受经营业绩、发展状况、政策形势、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管理层对经营业绩充满信心,公司未来将通过稳定的业绩来合理回报广大股东。谢谢!

 12、公司资产重组是否是因为大股东股票大比例质押,怕股价下跌造成强制平仓才停牌的吗?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公司股东股票质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公司也及时进行了公告。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谢谢!

 13、目前公司现金流状况如何,我看到公司在增资上海中锂和青海锦泰锂业的报告中都提到后续有可能继续投资的意向。

 回复:您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步运行,信誉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融资。谢谢!

 14、公司中期发展规划和战略是什么?

 回复:您好!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新能源电动车为核心的新能源运营生态圈的战略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15、今天会发布复盘公告吗?

 回复:您好!公司将在披露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批复为准,请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及回复内容,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查阅。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及2017年7月3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8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终止了与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仍在继续进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21日及2017年10月28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7年11月7日,公司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于2017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反复商讨,但由于交易双方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重组事宜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通过内增长和外延伸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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