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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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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刘学文女士的减持股份计划,刘学文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且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刘学文女士于2017年11月3日-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381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

 2、减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历次分配转增股份。

 3、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情况:除本次减持外,刘学文女士于2015年1月14日以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公司历次利润分配除权后减持数量为120,000股),相关减持情况已于201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及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因个人资金需求,刘学文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且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学文女士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二)刘学文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刘学文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8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隆基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15”。

 本次共发行28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800万张(280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1月2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1月6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3,870手,包销金额为3,870,000元,包销比例为0.138%。

 2017年11月8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果汇总

 ■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087132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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