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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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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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92,000,001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9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1,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89%。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