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10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怀略先生
4、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日 下午14:3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7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数855,688,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900%。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2人,股份604,163,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37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股份251,524,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530%。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股份8,293,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65%。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人,股份1,840,9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股份6,452,9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8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朱吉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2 选举安怀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3 选举Xiang Li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4 选举孔令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5 选举徐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6 选举胡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7 选举张洁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1.8 选举马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6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4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田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7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5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
2.2 选举殷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7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5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
2.3 选举常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7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5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
2.4 选举董延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7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5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王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8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6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8%。
3.2 选举陈建平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5,673,82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8,279,6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109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董事Xiang Li先生、张洁卿先生、殷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安怀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安怀略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Xiang Li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董事朱吉满先生担任召集人,董事安怀略先生、Xiang Li 先生担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田宇先生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常国栋先生、董事孔令忠女士担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延安先生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田宇先生、董事胡晋先生担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殷哲先生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董延安先生、董事安怀略先生担任委员。
上述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董事会同意聘任孔令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徐琪女士、刘晓阳先生、张洁卿先生、陈佳吾女士、卢亚芳女士、杨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肖娅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群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同意聘任林翰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何群女士、林翰林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孔令忠: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贵州科开医药有公司董事、中肽生化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省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信邦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同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盛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41,175,957股,持股比例8.28%)、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孔令忠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058,798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孔令忠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孔令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孔令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琪:女,中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白求恩医科大学医学博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日本秋田大学博士后,浙江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肽生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兴中企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泛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徐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6,000股,通过琪康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69,935股、通过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17,537,548股、通过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818,563股、通过UCPHARM COMPANY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96,460,903股,持股比例5.66%)持有公司股份19,292,181股。徐琪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徐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贵阳制药二厂任技术副厂长、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贵州康纳圣方药业有限公司任研发副总经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贵州信邦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贵州同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刘晓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刘晓阳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晓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刘晓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卿: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省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普通合伙人等。张洁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9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24,953股。张洁卿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洁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张洁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佳吾: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进入公司,曾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部总监,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信邦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陈佳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01,053股。陈佳吾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佳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陈佳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亚芳: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监事、贵州科开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监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卢亚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卢亚芳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卢亚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卢亚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娅筠: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南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投资咨询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审计师。曾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所长、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合伙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黔东南众康医院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肖娅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肖娅筠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肖娅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肖娅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培: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贵州滕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新阳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卓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杨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杨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船: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黔东南众康医院有限公司监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陈船女士于2010年12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陈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股,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陈船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陈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人员简历如下:
何群: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公司,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兼行政总监、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何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1,317股。何群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群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何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翰林:男,中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进入公司,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黔东南众康医院有限公司监事。林翰林先生于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林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林翰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林翰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11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王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11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孔令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徐琪女士、刘晓阳先生、张洁卿先生、陈佳吾女士、卢亚芳女士、肖娅筠女士、杨培先生、陈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肖娅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陈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聘任何群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聘任林翰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二、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人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2、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3、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6、何群女士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章制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7、林翰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证券、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8、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陈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号码:0851-88660280
电子邮箱:xygg1996@163.com
联系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
邮编号码:550018
2)证券事务代表林翰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851-88660277
传真号码: 0851-88660280
电子邮箱:lhlin410@126.com
联系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6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号码:550018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10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7 年11月2日召开,会议选举黎仕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黎仕敏先生将与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任期三年,即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
特此公告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黎仕敏先生简历
黎仕敏: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遵义市第十一中学,曾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区销售经理、贵州信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仁怀新朝阳医院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六枝特区博大医院有限公司监事、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180,838股,持股比例1.24%)有限合伙人等。黎仕敏先生通过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658股。黎仕敏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黎仕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黎仕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