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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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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02504,C类份额代码:002505,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7日。

 二、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渠道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A、C类份额享有同样优惠):

 ■

 注: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赎回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不含基金转换业务。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赎回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优势企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68,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

 自2017年11月03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鹏华银行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银行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银行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银行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0.978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33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银行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券商A级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券商A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0月27日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券商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券商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券商A级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1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1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券商A级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1月0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环保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环保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环保A级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1月01日的收盘价为1.11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69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环保A级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1月01日,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证券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鹏华证券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1月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将于2017年11月03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证券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证券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证券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1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1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证券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证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证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证券A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1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1月01日起调整为4.5%。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券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和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1月01日,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环保A级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鹏华环保A级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1月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级份额将于2017年11月03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环保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环保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环保A级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1月01日的收盘价为1.11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69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环保A级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环保A级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环保A级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环保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环保A级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环保A级份额、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环保A级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1月0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环保A级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1月01日起调整为4.5%。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环保A级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环保A级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1月01日,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鹏华银行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1月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将于2017年11月03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银行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银行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银行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0.978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33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银行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1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1月01日起调整为4.5%。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银行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互联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简称:互联网,基金代码:160636)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1月0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互联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互联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互联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1月01日的收盘价为0.97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25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互联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1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互联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和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简称:互联网,基金代码:160636)(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1月01日,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互联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鹏华互联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1月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互联A份额将于2017年11月03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月03日鹏华互联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互联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互联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1月01日的收盘价为0.97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25元,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1月03日当日鹏华互联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互联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互联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互联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互联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互联A份额、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互联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互联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1月0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互联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1月01日起调整为4.5%。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互联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互联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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