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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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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6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终止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10月28日,你公司公告称,经与关联方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品汇)协商,公司拟终止向关联方深圳品汇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贸易)100%股权事项。公司已将拥有的潍国用[(2010)第C036号]1265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全部附着房产向赛林贸易完成增资,赛林贸易注册资本为80,456,112元。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重大资产出售既关联交易拟变更事项之核查意见》。另外,你公司还公告称,拟终止向深圳品汇转让潍国用(2014)第C0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等议案,拟将其持有的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75%股权以1元出售给东营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将赛林贸易以7995万元出售给深圳品汇。2016年12月2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请补充披露:(1)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涉及的出售亚星湖石与出售赛林贸易是否互为前提;(2)公司上述资产出售的最新进展情况;(3)出售亚星湖石、赛林贸易是否单独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二、公司此次终止赛林贸易资产出售系前期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涉及的标的,是否构成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是否需要按照《重组业务指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及相关要求。如是,请补充披露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原因,并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如否,请补充披露具体理由和原因。

 三、公司终止赛林贸易重大资产出售动议到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过程;终止事项是否构成交易一方或多方违约、违约责任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本次终止出售赛林贸易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

 四、公司终止向深圳品汇转让潍国用(2014)第C0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是否构成违约、涉及违约责任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本次终止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

 五、请公司财务顾问对上述一、二、三、四事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本问询函,于11月3日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6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2016年1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公司向关联企业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品汇”)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贸易”)100%股权;公司向东营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志远”)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75%的股权,2016年12月,亚星湖石75%股权已过户至东营志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基于2017年公司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经与深圳品汇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公司向深圳品汇转让赛林贸易100%股权事项(详见临2017-058公告)。

 因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30日停牌。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终止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1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就《问询函》提出问题核实并回复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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