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祖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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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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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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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56.30%,主要原因是本期售房收入结转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增加71.93%,主要原因是本期预缴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数增加385.77%,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五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数增加953.44%,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对青岛中商研如意岛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权益法投资所致。
无形资产比期初数增加382.5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的Asiatravel.com Holdings Ltd的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数减少55.75%,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46.10%,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40.63%,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期初数增加173.88%,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子公司Asiatravel.com Holdings Ltd和西双版纳中恒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数增加126.13%,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股本比期初数增加40%,主要原因是本期分红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比期初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耀帝贸易有限公司发行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所致。
资本公积比期初数减少86.19%,主要原因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数增加117.85%,主要原因是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1.26%,主要原因是本期售房收入结转增加及增加的Asiatravel.com Holdings Ltd旅游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7.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结转增加,成本结转相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5.2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人员工资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5.81%,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的Asiatravel.com Holdings Ltd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69.3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子公司CHANCO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的存货跌价损失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9590.14%,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处置一笔金融资产及子公司KEE处置其子公司新海创投有限公司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4.4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违约金支出较多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29.3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结转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数减少641.98%,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的子公司亏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57.7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往来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7.12%,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16年5月17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6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6年8月16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答复进行公告,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61326号《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5月16日。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通过间接控制的境外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ABERCROMBIE & KENT GROUP OF COMPANIES S.A 90.5%的股权。
2017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交易协议的签署。
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相关内容,批准本次交易。
2017年10月2日,本次交易完成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变更登记。
3、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7年9月7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开始停牌。
2017年9月21日,公司本次筹划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的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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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普通投资者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继红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