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妙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妙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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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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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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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5年,公司提出了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计划,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浙江广厦关于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公告》(临2015-036)。
根据此计划,公司已于2015年度出售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东方文化园景观房产有限公司7%股权;2016年出售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4.45%股权、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广厦东金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交易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分别于当年完成。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交易中除雍竺实业的交易尚有未支付股权转让款23,837.05万元外,其余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毕,按照协议约定,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2017 年11月18日前将雍竺实业股权转让尾款支付完毕。
3.2.2 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广厦控股将其拥有的天都实业1.996亿、2.25亿债权(本金及利息)转让给华融资产,天都实业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两年内向华融资产履行上述债务偿还义务。
2017年1月10日、2017年6月20日天都实业向华融资产提前偿还上述债务本金,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华融资产合计减免公司债务利息20,407,861.11元,此次债务利息减免计入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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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4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 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7.43%的股份)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楼婷女士、邢力先生、祝继东先生、张霞女士、叶曼桦女士、陈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敏女士、李学尧先生、李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送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工作业务量,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含税),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楼婷: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金融经济师。200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业务一部经理助理、营业部经理助理、业务营销三部经理(兼)、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兼)、区域业务拓展三部经理(金东区、东阳)(兼)及东阳支行行长。现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截止本公告日,楼婷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邢力: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曾先后在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杭州江南律师事务所,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浙江斯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任职。2010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现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截止本公告日,邢力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祝继东: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曾先后于中国银行平湖支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任职。2013年至今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截止本公告日,祝继东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霞:女,1979年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国际房地产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农工党员,经济师。2004年5月至2010年9月曾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2014 年10月任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现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张霞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叶曼桦:女,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2年毕业于浙江树人大学,曾先后于金华物资局、金迪期货有限公司任职。1999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1日起至今任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截止本公告日,叶曼桦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磊:男,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民盟盟员,四级律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5年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5年至2016年曾先后在浙江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任职,2016年至今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截止本公告日,陈磊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敏: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培训工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赵敏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学尧:男,1977年出生,法学博士。2006年至2009年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6年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2005年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目前兼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截止本公告日,李学尧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勤: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 1998年8月至2013年12月分别在山西证券交易中心、山西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办公室、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先后在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投资银行总部担任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金融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李勤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通知,其持有的公司18,66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1.415%。上述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17年10月26日全部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29%。本次解除质押后,广厦控股剩余被质押股份为13,961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2.786%,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4%。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4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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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5日
至2017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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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需要进行累计投票统计,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格式要求,《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列示成议案3.00和议案4.00进行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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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黄霖翔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备注:由于需要进行累计投票统计,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格式要求,《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列示成议案3.00和议案4.00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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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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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4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材料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应跃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7.43%的股份)提名,推荐胡卫庆女士、许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监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工作业务量,同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每位监事的年度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含税)。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简历
胡卫庆: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8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复星集团地产产品线副总裁兼CFO,2016年9年至2017年5月任长甲集团海滨城财务总监,现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许国君:男,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7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广厦控股审计监察部,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副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职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2014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