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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8月22日开始停牌,详情可查阅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9月7日、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9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方案为: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4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相关资产已于2017年8月底完成过户交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本次出售资产的范围为: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和上市公司涉及电力、煤炭等业务的子公司股权。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与论证。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因此,为确保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8月21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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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8月21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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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7年10月23(星期一)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