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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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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9月18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内容如下:

 百川资管于2017年9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4%。本次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截至本公告日,百川资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5,063,2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94 %。本次质押完成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21,84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3.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38%。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的目的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百川资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 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 票、部分购回或场外偿还,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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