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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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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发行人”、“公司””或“中建投”)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12号”批复核准。

 2、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38.22亿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2016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6亿元、3.23亿元和3.63亿元,平均净利润为3.04亿元,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发行规模为基础规模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5.8%。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9月20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9月2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9月19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本期债券:简称为17建租01,债券代码为143310。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计划发行基础规模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5、票面金额:票面金额为100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三年期。

 8、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3年固定不变。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9月22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支付方式: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出具的《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评级为AA+。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9、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6)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a)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22、配售规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23、向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包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甘家口支行

 银行账户:95508 80051 37710 0123

 27、募集资金使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基础规模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5.8%。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T-1日)13:30-18:00之间将《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0手(1000万元),并为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9月20日(T-1日)13:30-18: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咨询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申购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010-59944502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并将于2017年9月2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基础规模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9月21日(T日)至2017年9月2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配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9月21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9月22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17建租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440

 开户行联系人:杨栋、尚粤宇、崔岳、刘杨

 开户行电话:010-57601906

 传真:010-5769199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提示条款参见《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有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13层

 电话号码:010-66276988

 传真号码:010-66276450

 联系人:宋红鑫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电话:010-50838966

 传真:010-57601770

 项目负责人:王炳全、周长征

 项目组成员:张远明、陈聪

 

 发行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单品种最多20个标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00%-4.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010-59944502,咨询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签署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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