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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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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船舶运输收入和港口综合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海口至海安、海口至北海客滚运输航线,海口(三亚)至西沙旅游客运航线;港口综合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44%,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69%,毛利同比增长5.88%。各项业务分析如下:

 海安航线: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市场稳定增长,该航线市场总体运力规模持续扩大,市场竞争依然剧烈;我司利用现有运力结构和重组后港航一体的优势,运输业务量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该航线营业收入41,498万元,同比增长9.69%,营业成本17,905万元,同比增长7.25%。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75.29%,营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66.03%。

 北海航线:公司通过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业务量有所增长。报告期内该航线营业收入1,341万元,同比增长9.06%;营业成本1,482万元,同比增长3.50%。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2.43%,营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5.38 %。

 西沙航线:公司持续推进西沙海上生态旅游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的 “长乐公主”轮于2017年3月2日投入运营;公司租用“北部湾之星”轮退出该航线运营。新船无论从客位数量还是客位等级都较原来营运的“椰香公主”和“北部湾之星”轮大大提高,因此业务量明显增长。报告期内该航线营业收入2,897万元,同比增长24.38%;营业成本3,656万元,同比增长2.35%。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5.26%,营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13.28%。

 港口综合服务业务: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新海港资产重组股权交割工作。报告期内,港口营业收入8,540万元,成本3,431万元。港口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15.49%;营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12.4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起至实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详见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毅

 2017年8月15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7-3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亚分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海峡股份三亚分公司拟开展交通艇租赁业务,目前三亚分公司经营范围没有资产租赁项目。为了三亚分公司顺利开展交通艇租赁业务,董事会同意在三亚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资产租赁”项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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