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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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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6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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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租赁标的绿地中央广场位于黄埔区开发区主干道科学大道与神州路交汇的黄金地段,地铁21号线科学城第一站“神州路”站与租赁房屋直接连通, 交通便利,周边餐饮配套齐全,有利于满足现有员工的上下班交通与日常餐饮需求,能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从而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保障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针对租赁期限、租金价格、租赁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能稳定经营场所,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满足员工上下班交通便利的需求,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对保障与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有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由董事朱文明、徐正军合伙投资设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与徐正军先生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朱文明、徐正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7)刊载于2017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展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刊载于2017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写字楼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6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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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7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河田一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拟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是方欣科技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员工凝聚力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方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6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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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益东”)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2-88(双号)绿地中央广场C3栋1-10层,建筑面积共计11,428.843平方米的物业供方欣科技办公使用,租期十年,租赁年度内方欣科技拟共计支付租金107,090,228.77元。

 方欣科技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广东益东的合伙人朱文明先生与徐正军先生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与徐正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针对租赁期限、租金价格、租赁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89%,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时间:2017年2月2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7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1栋513号A11房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办公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出资人朱文明,持有出资总额的50%;出资人徐正军,持有出资总额的5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租赁标的为地处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2-88(双号)绿地中央广场C3栋1-10层的商业房产,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11,428.843平方米。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定价政策

 本次租赁以广州市黄埔区主要商圈租金价格水平为参照,以租赁物业所在的绿地中央广场同等标准的物业租金价格水平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租赁物业具体商业地理位置等因素,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本次租赁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或协议,下同),其中“甲方”为广东益东,“乙方”为方欣科技,合同的要点如下:

 1、本合同租赁期为:120个月,即自 2017 年08 月 01日起至 2027 年07 月31 日止,起始月租金为:60 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685,730.58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伍仟柒佰叁拾元伍角捌分),租金从第二年起按6%递增,物业管理费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缴纳。租赁房屋期间需缴纳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关税法各自承担。

 2、 考虑到乙方租赁房屋所需的装修周期,甲方同意在首年(2017年08月1日至 2018年07月31日,下同)租赁周期中为乙方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优惠(即减免两个月的房屋租金)。鉴于此,乙方在首年的年租金总额为6,857,305.80元(大写:陆佰捌拾伍万柒仟叁佰零伍元捌角),首年每月应缴纳的月租金为571,442.15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贰元壹角伍分)。

 虽有如上约定,但计算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仍应按照起始月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计算。

 具体租赁期限及年租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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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双方每三年(2020年、2023年、2026年)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调整月租金额及年度涨跌幅度。

 4、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乙方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下一季度租金。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租金,在2017年9月15日前与下季度租金一并支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方欣科技现办公地位于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广州科学城创新大厦,周边地铁与餐饮设施配套有限,员工通勤不便利。

 本次租赁标的绿地中央广场位于黄埔区开发区主干道科学大道与神州路交汇的黄金地段,地铁21号线科学城第一站“神州路”站与租赁房屋直接连通, 交通便利,周边餐饮配套齐全,有利于满足现有员工的上下班交通与日常餐饮需求,能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从而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对保障与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有促进作用。

 方欣科技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发展态势积极,为了稳定经营场所,树立品牌形象及降低租赁物业到期不能续租的风险,本次拟将租赁期定为10年。

 租赁物业为10层,建筑面积为11,428.843平方米,租赁后,方欣科技将全部搬迁至此,办公楼主要功能为培训室、服务中心、数据机房、产品中心、公共办公、高管层等。现方欣科技约有员工1,300人左右,随着业务的不断壮大和产业链的完善,未来将会持续扩编,因此方欣科技拟将绿地中央广场C3栋1-10层全部承租,用于未来办公。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徐正军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能稳定经营场所,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员工上下班交通便利的需求,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对保障与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有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是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员工凝聚力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在本次租赁合同中,方欣科技与广东益东约定每三年(2020年、2023年、2026年)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调整月租金额及年度涨跌幅度,若届时发生租赁价格调整,公司将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广东益东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写字楼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7-06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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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2017年5月26日由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于2017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展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4,349,440股新股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61.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净额为1,166,327,56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验资报告》。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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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欣科技,本次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由方欣科技具体负责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款到位后,公司及方欣科技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基本信息

 名称: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35883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1区第5层501-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徐正军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1998年07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2、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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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拟向方欣科技增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方欣科技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及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方欣科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方欣科技进行增资,是公司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符合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要求,有利于推动方欣科技实现如下跨越式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快速推广财税云服务,加快聚焦平台用户数量;建设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圈;建立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扩大公司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方欣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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