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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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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睿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睿先生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刘睿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于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于阳先生的聘任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由于阳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期一致。于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

 于阳先生简历: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于阳先生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职:香港璐仙奴公司、台湾蜜雪儿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鸿翔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洋鸣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于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希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加强和充实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田希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中小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田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

 田希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文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2012年3月起就职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田希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田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希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栋34楼

 邮编:518048

 电话号码:0755-26755598

 传真号码:0755-26755598

 电子邮箱:tianxi@hemei.cn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已于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7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9日以及2017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069、2017-081)、《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07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也还在进行中,最终方案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将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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