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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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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更正公告

 股票简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7-07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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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的要求进行更正,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15:00至2017年8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7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终止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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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电话:0513-80169115传真:0513-8167999

 邮编:226300 联系人:沈燕

 (五)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告主要是对披露格式进行补充更正,对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39

 2、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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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投票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8月24召开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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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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