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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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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10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 年(含3 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签署上述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公司将以定期报告形式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批准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6.57%。该额度包含公司历次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三年期及以下期限的担保额度。

 截至2017年8月1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含本次), 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9.89%;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亿元, 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67%。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8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7年8月1日下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拟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形式进行融资(以下简称“项目”),现就有关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

 1、本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向计划管理人转让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单期规模不超过25亿元,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或关联方将根据项目需要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本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委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单期规模不超过25亿元,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本公司或关联方将根据项目需要持有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3、上述项目的累计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等,具体期限规模、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项目要素以最终发行时为准。根据项目需要,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本公司或关联方作为差额补足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体事宜由本公司或关联方签署的差额补足承诺函约定。在项目存续期间,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作为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韩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选聘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办理与上述项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031)。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9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7年8月1日下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本议案以3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监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拟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形式进行融资(以下简称“项目”),现就有关事宜提请监事会审议:

 1、本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向计划管理人转让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单期规模不超过25亿元,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或关联方将根据项目需要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本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委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单期规模不超过25亿元,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本公司或关联方将根据项目需要持有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3、上述项目的累计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等,具体期限规模、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项目要素以最终发行时为准。根据项目需要,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本公司或关联方作为差额补足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体事宜由本公司或关联方签署的差额补足承诺函约定。在项目存续期间,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作为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韩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选聘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办理与上述项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031)。

 本议案以3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监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0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现公司拟发行首期资产支持证券,拟将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5亿元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该等基础资产,发行首期资产支持证券。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5、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2778A

 7、住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8、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就上述拟发行的首期资产支持证券而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向买受人销售医药、耗材、试剂、器械等物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转让应收账款合计不超过15亿元,债务人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特定下属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5亿元应收账款。

 2、本公司与兴证资管签署资产买卖协议,将上述不超过15亿元应收账款转让予兴证资管,由兴证资管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取得募集资金。

 3、本公司与兴证资产签署资产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上述应收账款提供管理服务。

 五、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1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现公司拟发行首期资产支持票据,公司拟作为委托人将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7亿元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作为受托机构,将前述基础资产信托转让给华润信托,发行首期资产支持票据。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孟扬

 5、成立日期:1982年8月2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59713

 7、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10-12层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东持股: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持有其100%股份。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就上述拟发行的首期资产支持票据而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向买受人销售医药、耗材、试剂、器械等物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转让应收账款合计不超过17亿元,债务人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特定下属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7亿元应收账款。

 2、本公司与华润信托签署信托合同,将上述不超过17亿元应收账款信托转让予华润信托,委托华润信托作为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并取得相应募集资金,华润信托按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处分标的应收账款。

 3、本公司与华润信托签署资产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信托存续期间上述应收账款提供管理服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2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7 年8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7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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