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谭瑞清、常以立、杨民乐,监事冯军、赵拥军及高管和奔流、申庆飞、靳三良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250,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董事谭瑞清、常以立、杨民乐,监事冯军、赵拥军及高管和奔流、申庆飞、靳三良。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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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谭瑞清及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及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及因 2011 年度及2015年度利润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45,250,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2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董事及高管所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4、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之规定。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事项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