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叶玫、乔旭东及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埃得伟信”)于2017年6月9日分别签署的《同意函暨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一) 追加承诺股东
1. 叶玫
叶玫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 乔旭东
乔旭东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3. 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5821393193
主要经营场所:延长路152弄15号甲401-8室
出资金额:3361.1442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玫(委派代表:叶玫)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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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追加承诺的三位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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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叶玫的承诺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股东,在此自愿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同意以下事项,并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本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出售或处置本人目前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同意将本人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股份的限售期延长至2020年7月1日或贵公司决定的日期。”
(二) 乔旭东的承诺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股东,在此自愿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同意以下事项,并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本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出售或处置本人目前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同意将本人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股份的限售期延长至2020年7月1日或贵公司决定的日期。”
(三) 埃得伟信的承诺
“在此就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贵公司的全部股份延长限售期事宜自愿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同意以下事项,并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出售或处置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同意将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贵公司的全部股份的限售期延长至2020年7月1日或贵公司决定的日期。”
三、 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