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6,238,16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52,623,816.1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63,119,08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89,357,241股;并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条款。
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随后向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提交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申请。
2017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到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前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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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