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9.96元/股调整为9.94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98,939,160股调整为99,138,233股。
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向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防护”)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本次发行”);同时,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5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6年7月17日和2017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和2017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方案修改后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7月1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9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度末总股本413,686,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42,163.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并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截至目前,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相关要求,现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9.96元/股调整为9.94元/股,具体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9.96元/股—0.025元/股=9.935元/股(保留小数后两位,即9.94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由98,939,160股调整为99,138,233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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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向新华防护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到个位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新华防护无偿赠与公司。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