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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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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7-08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立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立伟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 中文名称: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2 英文名称:KINGNET NETWORK CO., LTD.

 1.3 设立日期:2000年1月3日

 1.4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1.5 股票上市时间:2010年12月7日

 1.6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 股票简称:恺英网络

 1.8 股票代码:002517

 1.9 法定代表人:王悦

 1.10 董事会秘书:盛李原

 1.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

 1.12 邮政编码:201100

 1.13 联系电话:021-62203181

 1.14 传真:021-50908789-8100

 互联网地址:http://www.kingnet.com

 电子信箱:dm@kingne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审议《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7年6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立伟,基本情况如下:

 李立伟,男,加拿大国籍。1966 年出生,工学学士及工学硕士,现任青云创投管理合伙人。1989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1992 年 6 月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电子工程系。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贝尔公司,纽约雷曼兄弟投资银行,上海联创(今永宣资本),凯鹏华盈(KPCB)创投基金;2011 年 2 月起至今,任青云创投管理合伙人。

 李立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征集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具备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的资格。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7 年6月28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6月30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盛李原

 联系地址: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201100

 联系电话:021-62203181

 公司传真:021-50908789-8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立伟

 2017 年6月19日

 附件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恺英网络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立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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