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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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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第二期《监管问答》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今年以来,上交所在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将提高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服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编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今年1月,上交所发布了首期《监管问答》,得到市场各方的充分肯定。近日,上交所发布了第二期《监管问答》,针对上市公司运作中集中出现、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作出解答。

 第二期《监管问答》主要内容包括:股东大会事项,对股东大会相关公告的提交时间、提交方式以及相应的程序性要求进行了细化;股权转让事项,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资金来源、交易安排、高溢价原因、后续计划等进行充分披露;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明确了具体指标的测算标准以及放弃优先受让权、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等特殊事项的审议和披露要求;权益分派的实施,就差异化分红送转的业务处理、权益分派期间能否发行股份等事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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