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603881股票简称 数据港编号:2017-03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