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2,340,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2013年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9月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内的六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914,800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此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认购的372,340,600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相应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0月10日。其他5名股东认购的合计159,574,200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0月10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2,340,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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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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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申请上市的持有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无上市流通特别承诺。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