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2号会议室(江西省南昌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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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东亮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由副董事长曾光辉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新选董事2人,出席8人,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5人:其中董事赵东亮、傅伟中、温显来,独立董事彭剑锋、李悦等5人因公务出差及在外地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曾光辉、张其洪、谢善名,独立董事傅修延、杨峰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新选监事1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徐景权因在外地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 公司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刘浩现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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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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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选吴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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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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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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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及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龙芳、余绵胜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