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文件,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持有的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器件”)51%股权,拟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下属公司才智商店将合计持有液晶器件100%的股权。液晶器件100%股权经协商作价89,880.00万元。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液晶器件51%股权。根据沃克森评估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液晶器件51%股权的评估值为45,842.76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45,838.80万元,现金对价由才智商店分期支付。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沃克森评估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液晶器件49%股权的评估值为44,045.0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44,041.2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12.32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日交易均价。上市公司将向液晶科技发行35,747,727股股份,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二、进展情况
1、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证监许可(2016)929号《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2016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7日。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本次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12.32元/股调整为12.22元/股。本次向液晶科技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来的35,747,727股调整为36,055,014股。
3、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的《关于外资企业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6)345号),同意液晶科技将所持的液晶器件51%股权转让予才智商店,并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2016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液晶器件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700302320M),液晶器件51%股权已过户至才智商店名下。
5、2016年4月29日,创维液晶科技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并购)审批申请资料》报送至四川省商务厅,5月上旬四川商务厅将申请资料报送至商务部。商务部出具了复审意见,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向商务部做了书面反馈,目前仍在审核过程中。
三、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商务部关于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取得的原则性批复。取得上述批复后,方可办理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的过户手续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