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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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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11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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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所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份先后两次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进行了问询,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将有关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请你公司对外披露上述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涉及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

 回复: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所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被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6财保2号)司法轮候冻结的事项说明

 2016年8月15日,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下发的股份冻结数据信息,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孟凯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份,于2016年8月12日被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中院”,法律文书编号:2016 湘06 财保2 号)司法轮候冻结。公司获悉该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告知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规定,在获悉该重大事项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6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鉴于当时公司并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且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联系,获悉孟凯亦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为此,公司于公告中以“具体情况以管辖法院最终出具的司法文书为准。”进行了说明。

 岳阳中院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后,公司持续关注该重大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告知上市公司,以便进行信息披露。2016月9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发出的关于该司法轮候冻结的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复印文件。

 根据上述法律文书,公司获悉本次司法轮候冻结是由于控股股东孟凯与他人存在居间合同纠纷、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引起,原告方于2016年8月10日向岳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孟凯所持的5000万股公司股份,岳阳中院于同一天依法制作了《民事裁定书》(法律文书编号:(2016)湘06财保2号)。此外,原告方以居间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岳阳中院申请起诉孟凯,并于2016年9月9日获得岳阳中院的受理(法律文书编号:(2016)湘06民初75号),岳阳中院定于2016年10月27日08:30开庭审理该案件,开庭审理前要求孟凯提交相关证据等材料。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所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票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执493号)司法轮候冻结的事项说明

 2016年9月7日,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下发的股份冻结数据信息,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孟凯先生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份,于2016年9月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法律文书编号:2016京01执493号)司法轮候冻结。公司获悉该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告知控股股东,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规定,在获悉该重大事项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6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4)。

 北京一中院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后,公司持续关注该重大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告知上市公司,以便于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若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司法轮候冻结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回复:

 截止本回复日,孟凯持有18,156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2.7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控股股东孟凯未能偿还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其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法律文书编号:2015深福法民二担字第6号)冻结,目前福田法院的冻结正在进行中。

 本次两起司法冻结属于原告对被告进行起诉前的财产保全措施,且因控股股东孟凯所持公司股权此前已被冻结,为此,登记为轮候冻结。孟凯接到起诉后,作为相关诉讼的被告方,有权依据相关司法程序进行相应的举证、应诉。在司法冻结期间,上述股权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孟凯不能对其实施股份转让等财产处置,但不会影响孟凯实施其他由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股东权利。

 为此,目前上述两起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均正常开展工作,日常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

 三、其他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对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截止本回复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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