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有可能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31日起停牌,并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4)。
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接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总公司拟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02345)国有内资股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日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8)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于2016年9月19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9),公告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6年8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10大股东、前10大流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